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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规划发展委员会 点击率:633 发布时间:2009/7/13 14:25:42
回良玉: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是中央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出发,着眼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与创新,对扶持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做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指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探索和伟大创造,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农村改革30年来,我们党始终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基石,保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推进,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加强。培育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专业协会等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的联合与合作,着力提高统一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一条重要途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又可以发挥社会化服务的作用,体现专业化生产的优势,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连接,促进农业生产资源和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还可以延展生产经营链条,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实现规模经营、节本增效。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有利于促进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有利于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这种经营形式在实践中一出现,就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和拥护。我们要顺应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毫不动摇地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党的“三农”工作理论和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劳动者的联合与合作是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合作经济思想,从我国国情出发,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带领农民走农业合作的道路,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理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中央多次强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并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08年9月,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河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指出:“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他殷切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要积极发展多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它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组织,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共同发展,共同富裕。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发出6个一号文件,都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做出部署,要求更加明确,政策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具体。我们党关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思想理论,以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户联合与合作的方针政策,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既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目标,又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撑。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综观当今世界,凡是现代农业发达的国家,都离不开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特征的农业合作社。欧美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农户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还同时加入两个以上的合作社。通过农业合作社,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推动农业生产走上了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道路。比如欧盟各国,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当地市场份额的60%左右。在法国,90%的农户成为各类农业合作社成员,合作社收购了全国60%的农产品,占食品加工业产值的40%,通过合作社出口的谷物占45%,鲜果占80%,肉类占35%,家禽占40%。在美国,由合作社提供的化肥、石油占44%,贷款占40%,由合作社加工的出口农产品占到农产品出口总量的80%。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明显加快。目前,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7.8万多个,成员总数近2500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行标准化生产,开展品牌化经营,积极带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对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建设现代农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的成为“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的重要组织载体,有的成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摇篮,有的成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生力军,有的成为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新舞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成为密切干群关系和增强农村社会和谐的纽带,成为通往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桥梁。

  现代农业是以现代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为支撑,运用现代经营形式和管理手段,贸工农紧密衔接,产加销融为一体的多功能、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建设现代农业,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和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建设二者缺一不可。没有与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和制度,再先进的物质装备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各国国情不同,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也各有不同。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户联合与合作,通过农业生产规模的聚集和扩大,实现规模经济的发展。毫无疑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一种必然和现实的选择。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要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还要做出长期努力,需要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经营规模还不够大,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够强,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步伐。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强化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必须更加重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注重在规范中促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使法律精神真正为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所掌握和运用。必须更加重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不断完善产业、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必须更加重视发挥政府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科学有效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必须更加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使一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必须更加重视发挥人才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合作社管理和服务水平。必须更加重视发挥舆论的宣传和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好经验、好典型,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影响。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兴未艾,《中国农民合作社》杂志创刊恰逢其时。希望《中国农民合作社》始终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递给合作社及其成员;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唱响主旋律,广泛交流各地合作社发展的有益经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努力把杂志办成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的主阵地,展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成就的大舞台,传播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知识的新天地,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理论研究的百花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积极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蕴藏着巨大潜力,孕育着无限希望。我相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国家的法律保障,有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能够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一定能够引领广大农民群众奔向更加美好灿烂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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